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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20-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大专及以上学历,华宁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4.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5.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 )、“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玉溪那点事”微信公众号(ynyxnds)、“泉乡华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华宁分公司(华宁县宁和街铭源尚居商铺A-12-4号)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生提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原件后退还本人,收取复印件,还需提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两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如实填写《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交报名处。
5.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
6.报名咨询电话:0877—5013599  18508776235(李老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需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本人,收取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
1.面试。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岗位技能测试。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全部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测试人员文字录入速度及准确率,对于计算机操作的熟练运用程度。岗位技能测试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采取在“玉溪招聘网”公布信息、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时间、地点、测试方式等。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现场确认技能测试成绩并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4.考试综合成绩。应聘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1.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公司按拟招聘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按照相关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由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规定执行。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进行递补。
 

  

 

  

七、薪酬待遇及工作时间
1.薪酬待遇: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为3036.44元(包含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
2.工作时间:参照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干警工作时间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玉溪招聘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网址为:http://www.0877zp.com

  

(六)本公告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7-5013797。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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