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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华宁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2-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合规经营,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县检察院、县工商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委、县税务局、县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利局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拟组建我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第一批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程序

主要通过发布公告、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材料审核、考察了解、初定人选、公示监督、确定人选、颁发证书等程序进行。

二、选任范围

华宁县范围内的相关专业人员,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相关专家学者。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政府部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或推荐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所在单位或所属有关协会组织同意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持有本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4.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6.近三年来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7.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8.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选任名额

首次选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20名。

五、选任标准

确定拟入库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及推荐人员的政治表现、执业(工作)时间、资格、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行业影响力等情况。本期入库人选的任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可以续任。

六、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受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指派负责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包括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检查合规建设进展情况,考察评估合规建设结果并提交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工作。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有权根据履职需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专业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10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所在单位或协会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报的,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同意。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主要是:

1.经签名盖章的《华宁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职业证书、职称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通过OA邮箱或互联网电子邮件送至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收件人:白红霞,联系电话18887719836;电子邮件地址:232141317@qq.com

报名截止日期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华宁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

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1010

 

 

C:\fakepath\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入库登记表.doc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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