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公安局在接到一起3名偏远乡镇农村留守儿童被侵害的报案时,立即启动联动工作机制,商请检察官、医生、心理咨询师同步开展工作。在一站式温馨安全的环境下,经过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检察官、民警进行法治宣传,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均能够放下包袱、打消顾虑,如实接受询问。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一次询问就能达到取证效果,避免因反复询问加剧被侵害人的心理伤害。对比以往,被侵害人在接受询问调查时,心理紧张程度明显下降,情绪表现更加平稳,调查取证更加顺畅。针对被侵害女童父母外出务工,将孩子交给老人抚养问题,检察官向家长制发《家庭教育令》,联合县妇联、青少年事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护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结合3名留守女童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争取司法救助金4万元。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中,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县检察院注重探索多渠道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联合团县委委托心理咨询师为患上抑郁症的被害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缓解因该案发生造成的心理阴影和压力,树立生活信心。二是为被害人及家属维权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未成年被害人父母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帮助其获得法律援助。三是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主动沟通争取共识,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提供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导致患抑郁症、心理障碍的相关材料,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2万元。该案是玉溪市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被评为“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保护中心运行以来已在该场所询问27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29次,近三年来为困难妇女、未成年被害人争取社会救助、司法救助27人,给付救助金20.08万元。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关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