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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向日葵”一站式保护中心 暖心守护风雨中的花——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真情记录
时间:2024-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华宁县委、县政府深度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重拳出击严打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检察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县人民检察院以华宁县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发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联合妇联、公安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等十一家职能部门,成立“向日葵”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开启华宁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新篇章。牵头会签《华宁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实施办法》《关于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的相关规定》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一旦接到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线索后,立即实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妇联、医疗机构、心理咨询师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心理抚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元化救助等工作。有效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的同时,将犯罪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


用心用情,
多部门合力守护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2023年,县公安局在接到一起3名偏远乡镇农村留守儿童被侵害的报案时,立即启动联动工作机制,商请检察官、医生、心理咨询师同步开展工作。在一站式温馨安全的环境下,经过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检察官、民警进行法治宣传,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均能够放下包袱、打消顾虑,如实接受询问。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一次询问就能达到取证效果,避免因反复询问加剧被侵害人的心理伤害。对比以往,被侵害人在接受询问调查时,心理紧张程度明显下降,情绪表现更加平稳,调查取证更加顺畅。针对被侵害女童父母外出务工,将孩子交给老人抚养问题,检察官向家长制发《家庭教育令》,联合县妇联、青少年事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护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结合3名留守女童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争取司法救助金4万元。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中,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县检察院注重探索多渠道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联合团县委委托心理咨询师为患上抑郁症的被害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缓解因该案发生造成的心理阴影和压力,树立生活信心。二是为被害人及家属维权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未成年被害人父母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帮助其获得法律援助。三是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主动沟通争取共识,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提供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导致患抑郁症、心理障碍的相关材料,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2万元。该案是玉溪市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被评为“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保护中心运行以来已在该场所询问27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29次,近三年来为困难妇女、未成年被害人争取社会救助、司法救助27人,给付救助金20.08万元。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关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督促监护,

多维度依法赋能家庭保护

持续推动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管缺位、监护不当问题,县检察院向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63份,个案分析家长在监管孩子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联合县妇联、团县委、青少年事务中心建立监护考察的配合衔接机制,在督促监护期限内合力督促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增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教育主动性。邀请省级家庭教育研究会讲师为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个案咨询、家庭教育指导,建议适宜的家庭教育策略,引导与青春期的孩子良性沟通、缓和亲子关系。向家长送达《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效,受到家长的好评。



能动履职,强制报告彰显护雏温情


为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现难、取证难、追责难的问题,县检察院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教体、卫健等十五个部门制发《华宁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华宁县医疗机构涉未成年人异常情形强制报告制度(试行)》。通过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在旅馆、医疗、教职员工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形成监管合力,因地制宜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细。推动解决旅馆、宾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减少住宿经营场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强制报告背后有护雏温情,凝聚起广泛共识和行动力量,共同为孩子们筑起灯塔,照亮每一个“隐蔽”的角落。




联动配合,助推防性侵工作落地生根


?多部门联动配合,积极推动我县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一是县妇联联合教体局实施“女童保护”项目,开展公益宣讲200余场次,依托“女童保护”平台送法进校园,重点对偏远乡镇、农村中小学开展青春期性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青龙镇、通红甸乡所有小学已实现全年级防性侵安全教育课全覆盖,其余小学实现五年级全覆盖。二是县教体局会同公安局、检察院联发《华宁县教职员工准入资格联审查询制度》,有效阻断性侵害、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进入学校,筑牢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防火墙”。三是加强检校合作,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防控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做实反向审视,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



“向日葵”意为走出阴霾,向阳而生,寓意多部门用心呵护着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县检察院将认真扛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责任,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不断拓展“向日葵”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的外延,传播法治力量,传递司法温度,守护孩子明天,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华宁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增添成色。? ??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撰文:陈芳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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