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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无小事,这些常识要知道!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对泄密说”?

1.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不能改变密级、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2.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保密局指定地点销毁的,要由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3.保存涉密载体,要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不能将个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5.不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6.严禁使用图文识别程序对涉密文件、工作秘密和内部资料进行处理。严禁使用微信、QQ、邮件等在公共网络上存储涉密文件、工作秘密和内部资料。

7.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8.向新闻出版媒体投寄稿件、接受采访不能泄露国家秘密。不能向境外组织、机构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不能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

违反《保密法》造成泄露国家秘密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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