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汛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纵深推进“党建+河(湖)长制”,扛稳扛实河湖长制责任,5月22日华宁县检察院联合林业与草原局、宁州街道及甸尾社区三级河长共同开展龙珠河二龙山水源地至白塔段河道清河清漂行动。

河道中,全体成员手持铲子、锄头、钳子,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相互配合、干劲十足,深入河边、沟中,对河岸、沟渠内的生活垃圾、农业垃圾、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排查与清理,对河道水面倒伏树木进行打捞。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龙珠河河道面貌得到有效改善,环境卫生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升。

此次河道清理专项行动,不仅增强了干警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更是华宁县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清漂和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河流生态保护,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为玉溪市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提供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