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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偷渡境外“淘金”?“发财梦”终变“铁窗泪”
时间:2025-06-16  作者:曾志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出国打工,上班轻松”

“高薪诚聘,日进斗金”

“月入几万,包吃包住”

“我可以帮你报销差旅费,送你去国外捞金。”


正在找工作的你

看到这样的高薪招聘广告

是不是已经心动了?

且慢!

这可能是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

想要出国务工的朋友

一定要擦亮眼睛

出境“捞金”

等待你的很可能不是“淘金天堂”,

而是深陷狼窝的万劫不复,

更是逃不掉的法网恢恢。


近年来,不法分子抛出各种高薪话术引诱他人偷越国(边)境前往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少赚钱心切的公民为之心动,铤而走险踏上了偷渡的“不归路”,不但没有走上致富的“钱途”,反而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近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近年来,毛某某分别被叫“陌陌”、“杨洋”的网友高薪报酬诱惑,后其多次偷越国(边)境被安排到缅甸贺岛赌场内打工及在金三角的理发店、KTV、赌场等场所打工。2024年5月13日,其乘坐顺风车途经大风垭口(昆磨高速上行K240公里处)时,被玉溪市公安局民警抓获。2025年6月16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以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越国(边)境罪侵害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是对国家安全的挑战,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维护边境管理秩序,是维护国家边境地区稳定的基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勿为一己私利,走上“偷引带”的“岔道”。同时,境外不是“致富天堂”,大家要提高警觉,通过正规渠道求职,不要寄希望于“一夜暴富”,千万不要被高薪务工诱惑而非法出境,若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必定会让“淘金梦”变成“铁窗泪”。

跨境务工,合法才是正道!

中国公民若有跨境务工需求,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1.办理边民证、出入境通行证等合法证件,走正规通道出入境;

2.选择正规中介,通过政府备案的劳务机构对接境外工作,明确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及安全保障;

3.警惕非法邀约,拒绝“熟人介绍”“无需手续”“零门槛高薪”等诱惑,拒绝参与任何非法出入境行为,发现可疑线索立即报警。

边境安宁需要每位公民共同守护,守法出行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更是维护边境稳定的责任。不要因一时疏忽触碰法律底线,切勿因侥幸心理断送美好前程。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鹏慧

审核:雷涛宇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覃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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