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学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贵在落实,重在行动。全体检察人员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全会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做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实现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是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新变化、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的需要,是适应我国发展阶段性要求、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作为检察机关要结合五年来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工作发展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学思践悟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要求,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大检察官研讨班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方位,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工作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让检察履职充满民生温度。要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进一步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规范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工作,持续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要强化“三个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全覆盖,以“每案必检”筑牢司法公正生命线。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科技赋能、技术支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