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涉河湖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河湖库渠卫生面貌和生态环境,打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2月28日华宁县检察院联合林业与草原局、宁州街道、茂地和葫芦冲村委会三级河长,共同开展龙珠河茂地村至葫芦冲段及二龙山水源地至白塔段河道清河清漂行动。

清河人员全面清理了岸上岸下垃圾、堵塞淤积淤泥、残败植物、废弃农作物等污染物,同时对沿岸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看,不仅提高了泄洪能力,还维护了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环境。

此次清河行动改善了河道的环境卫生,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下一步,华宁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清河行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与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