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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2  作者:  新闻来源: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9年1月2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江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报告党组年度工作、重要工作,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全力以赴保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1人,同比上升9.5%,依法提起公诉212人,同比上升17.7%。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8人,起诉涉枪、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0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0人,起诉毒品犯罪24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件,依法批捕32人,起诉18人,摸排线索1件,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份。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做到“稳、准、狠”,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会商案件法律适用,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深入宣传发动,通过传统媒介和检察新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8人,不起诉2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挂牌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6件次。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全力做好信访人员疏导和稳控工作。注重司法关怀,对6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参与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169482元,引导农民工群体依法有序理性维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校园周边销售“水晶泥”等“三无产品”行为,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整治,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监外执行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57件次。注重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改造,通过谈心帮教活动,使其尽早回归社会。积极参与禁毒、森林防火、创建卫生县城、社区“共驻共建共治共享”等综合治理工作,助推平安华宁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检察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依法严惩合同诈骗、高利转贷、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22人。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扎实做好昆明泛亚有色玉溪授权服务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善心汇”网络传销案的释法说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7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5条。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办理水环境和森林矿产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督促恢复被毁林地100余亩,关闭、取缔非法采砂场所8处。与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建立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依托检察监督、水行政、河长制监管职能及巡河平台系统,对河湖“四乱”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部署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网络餐饮公益诉讼案件,监督整治和规范“奋斗猫”网络平台及109家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觉服务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户户清”行动,对贫困户再复核,帮助发展生产,协调项目资金,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派员参与县城和盘溪棚户区改造。认真履行河长制、山林长制职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责任区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市专家组评估。

  四、持续发力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撤案10件,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9件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件次。扎实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加强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看守所使用械具、监区安全隐患、送监狱押解等监管活动不规范情形28件次。健全纠防超期羁押机制,严格执行换押制度,杜绝超期羁押。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1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实行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规范侦查机关司法行为。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3件。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执行和执法活动的监督,共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6件,提出检察建议68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的民事申诉案件,释疑解惑,耐心疏导,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对一起虚构事实逃避财产分割的民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部分学前教育机构无证办学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学龄前儿童教育安全。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5人、起诉32人。积极推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办案模式,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等制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妇联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广泛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关爱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脚踏实地抓落实,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权责配置,完善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机制。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案件125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数的16.1%。严格执行检察官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职业保障政策,完成检察官职务等级套改。健全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标准,压实司法责任,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激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

  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扁平化、专业化要求,根据精简、务实、效能原则,将原有的1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在坚持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现扁平化管理,科学定岗,人岗相适,充实一线办案力量。

  有序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格不捕、不诉、撤回起诉工作程序和条件,规范办案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顺利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继续在惩治腐败犯罪中发挥积极作用。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启动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便民利民的“一站式”服务。完成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建设,检委会子系统、电子卷宗系统、检答网等陆续上线运行,科技应用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六、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办案业务费等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落地。切实担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警示教育、提醒谈话、检务督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围绕提升司法办案本领,实施规模化、正规化、专业化教育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分批分类开展业务轮训和素能培训。注重知识更新,创新学习方式,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全程管理、动态监督,通过口头提示、流程监控等方式把监督制约落实到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利用网上案件评查系统,及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推广运用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对办案过程进行同步防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严格执行入出库登记,坚决把好涉案款物去留转缴关。

  加强精神文明和检察文化建设。以争创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文化育检,积极推进检察文化长廊建设,打造精神家园。

  七、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打造公开公信阳光检务

  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律师等社会各界参与庭审观摩、案件和解、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作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0件、公开法律文书130份、重要案件信息21条。利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信息,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网络预约和电子卷宗拷贝服务,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赠阅《检察日报》,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支持检察。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为检察事业注入新活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在纪律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华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仍较薄弱。三是公益诉讼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检察监督刚性不足。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不够完善,职业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到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推进“五个华宁”建设,积极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矢志不渝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时刻对标对表,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主动作为顾大局,助推华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依法办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高利转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严惩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是凝心聚力谋发展,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重,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始终以维护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为己任,紧紧依靠县委政府支持,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确保监督到位。积极审慎探索安全生产、互联网新领域公益诉讼,打造检察工作新亮点,让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办案组织,推动检察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完善检察官选任和司法辅助人员正常增补机制,加强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管理。完善办案绩效考核机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积极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优化检察权配置,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四是砥砺前行重自强,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必须履行好的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促进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用好用活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培育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司法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群众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凝心聚力,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华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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