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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月14日在县第十届人大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司法办案、检察改革等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检察担当助力长治久安

  严惩破坏安全稳定刑事犯罪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68人,提起公诉1861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5人,起诉放火非法持有枪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01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3人,起诉毒品犯罪114,起诉开设赌场、偷越国(边)境等跨境犯罪51人。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批准逮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644人,起诉2件11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0件150人、起诉22239人,以张跃平、谢军荣、豆思贤、马品东、马东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受到严惩。坚持办案标准,严把案件质量,改变公安机关涉恶定性7件52人,纠正漏捕3人,追5人,不起诉8人,向县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0条。积极推进“行业清源”,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和监管漏洞,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5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长效常抓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43人,提起公诉74人。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依法办理玉溪至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东沈某、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扎实做好“善心汇”网络传销案的释法说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村组干部职务犯罪3人,与华溪镇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对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开展同步预防监督,对集镇区人饮改工程实行挂牌督办。向因案致贫的 37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11万元。深入定点扶贫联系村落实发展生产、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协调资金等帮扶措施,协调项目7个,资金131.3万元助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75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恢复被破坏林地100余亩,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用70余万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制发《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托检察监督、水行政、河长制监管职能及巡河平台系统,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67人,起诉156人。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35附条件不起诉32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依法为未成年申请法律援助,主动进行心理辅导积极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以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科学帮教手段,鼓励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前查询等制度,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对辖区9家文身店开展专项清查整治,督促从业人员严禁对未成年人文身。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华宁县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制度(试行)》,共建华宁县青少年法治警示教育基地配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专业团队,擦亮“向日葵”品牌,选派5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讲授法治专题课40余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保护网”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6件,起诉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5人。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华宁星程活性氧化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宣讲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7,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协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农扶贫、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11件12人,挽回经济损失198.4万元。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7人,决定逮捕5人,提起公诉14人。强化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7件,向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件。协助县纪委、组织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委”干部违法犯罪记录5000余人次。

  全面促进社会治理。对校园周边商户销售“水晶泥”等“三无产品”和向学生售卖香烟行为,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整治,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着力提升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深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全力做好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时间节点信访人员疏导和稳控工作。积极参与整治黄赌毒、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乡村振兴等社会治理工作,助推平安华宁建设。

  二、关注民生守护安宁,以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坚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1人,办理全市首例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职能部门对“奋斗猫”“美团”“百帮生活”等网络外卖平台进行集体约谈,并下发“行政告诫书”,促成165户网络外卖商家及时进行整改。针对未经检疫检验,屠宰死因不明生猪并进行销售违法行为,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严把猪肉“入市关”。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食品安全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校园安全、即食食品销售风险隐患排查,切实保障群众和学生食品安全。

  深入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注重对不捕不诉、不支持申诉案件的释法说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依法办理刑事和解不起诉案件1926139件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积极协助农民工讨薪,121名农民工讨薪180万余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利民便民服务举措5项,为群众办实事72件

  竭力融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立足检察职能办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1515人,办理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落实机关疫情防控要求,改进群众来访、律师接待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做好责任区防疫排查和防疫值守,到扶贫联系村指导督查防疫工作,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三、深耕主业弘扬法治,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稳中求精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4件、撤案38件,纠正漏捕16人、漏诉52人,提前介入案件67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3件。不批准逮捕113人、不起诉15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6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7.95%。全面践行“案-件比”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7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4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8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对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不规范情形,依法发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01,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15人次,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23件,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5人。

  稳中提质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24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审查办结涉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向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其中3件获采纳。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1件,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37件。

  稳中增效做实行政检察。不断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6推动解决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不规范问题,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5件,提出检察建议25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分别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衔接工作的办法(试行)》,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

  稳中有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5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积极办理拓展领域案件,办理保护伟人英烈及英烈设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案件20办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侵害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全市首例危害公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及时排除华盘路三岔河段路面安全隐患。创新公益保护机制,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工作联席会,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四、扛责在肩守正创新,以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格不捕、不诉、撤回起诉工作程序和条件,规范办案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助力办案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案-件比”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及时满足群众司法诉求。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承办案件527件,占检察官办案数的15.7%。

  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进一步突出“四大检察”职能。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完成人财物上划省级统一管理,推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和等级晋升,建立健全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和人员转隶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职能作用。

  五、党建引领从严治检,以政治忠诚造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方面。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罗应光、姜兴林流毒影响,强化宣传矩阵,守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落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五学五比五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聚焦“八大顽瘴痼疾和多发性、顽固性问题整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12名干警主动说明32个问题,认定自查6人全面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着力从源头上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抓实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规范、检察权监督制约、作风建设等49项内部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务实举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主动邀请参加和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全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检校合作,多渠道多路径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网络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配齐配强党组领导班子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不断提升决策能力领导水平。依托文明单位创建,广泛开展参与文明讲堂、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等系列文化育检活动,倾力打造检察文化长廊,用文化力量引导干警开拓创新、务实进取。

  六、强化自律接受监督,以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积极广泛接受监督。自觉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参与庭审观摩、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零距离接受监督。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程序性信息2094法律文书1041重要案件信息200条。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490次,听取意见100次。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和检察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动态1500余条。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以检察听证促司法公正,召开检察听证会36

  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先后创建为县级、市级文明单位,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7个集体、18名个人被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载体和抓手不多,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突出,服务民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提升,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仍需加强,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依法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华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的工作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华宁、平安华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华宁重点项目现场观摩活动精神,把省第十一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更加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筑稳干警思想根基。

  二是以人民法治需求为导向,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罪、严重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跨境犯罪,着力防范化解推动华宁“一都两区三基地”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风险。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办理涉疫案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慎重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电信诈骗、食品药品等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锲而不舍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效,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三是以加强法律监督为主线,着力释放能动检察新效能。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树立新时代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新理念,切实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法律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以夯实自身建设为支撑,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深化落实“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着力解决“慵、懒、散、推、慢、浮”等问题,推动检察人员“思想观念之变”“精神状态之变”“能力素质之变”“作风方法之变”。落实检察人员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以“求极致”的标准,强化专业培训,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开拓奋进、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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