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 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服务保障华宁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政治建设引领,为忠诚履职把牢政治方向
我们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五政治学习和政治轮训,扎扎实实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8次、重大敏感案件6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常态化清理整治网络媒体平台不规范信息,坚决守牢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擦亮“向日葵”未检品牌,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2023年全市优秀清廉机关、全县清廉机关示范点,6人荣获玉溪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等称号,1人被玉溪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为高质量发展彰显检察担当
我们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在服务保障华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担当作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80人,提起公诉534人。严厉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13件28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起诉23人。严厉打击抢劫、诈骗、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起诉69人。严厉打击贩卖毒品、寻衅滋事、偷越国境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16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黑案件1件。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件,起诉7人。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最高检《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与县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组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开展送法进企业3次。推行快速受理和优先办理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贴心暖心服务。
聚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起诉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人,追赃挽损141.99万元。深入推进反洗钱专项行动,起诉洗钱犯罪6人。扭紧国土国财“安全阀”,开展征收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督促税务部门追缴耕地占用税287.93万元。科技赋能公益诉讼,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追回欠缴、漏缴环境保护税4.19万元。开展磷矿盗采专项监督工作,立办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检察案件1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加强对磷矿资源保护。
竭力守护绿水青山。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用心守护碧水,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立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河道治理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及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加大对南盘江、曲江流域生态环境及水域岸线的保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治侵占河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等问题。用心守护净土,聚焦乡村环境整治,立办生猪养殖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整治污染环境养殖场2个。用心守护青山,针对毁林栽种柑橘等顽疾,立办林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件。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推进平安华宁、法治华宁建设,全面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基层调研督导8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线上普法、参与省政法融媒普法强基直播等活动33次。履行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责,建设基层立法民意收集室。落实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常态化开展网格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林长河长制,持续开展巡林、巡河、清河等行动19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域检察职能,对寄递行业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寄递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做好“三类”监测对象结对帮扶工作,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打造村法治宣传室,帮扶乡村振兴资金3.9万元。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为民生民利传递检察温度
我们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以检察工作质效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虚构保健品疗效涉养老诈骗犯罪4人。为民守护“钱袋子”,起诉诈骗罪18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2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4人。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立办整治生猪私屠滥宰维护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携手县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县关工委、县妇联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10名未成年人持续开展帮教矫治,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19份。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零容忍”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人。线上线下多举措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利用法治讲座、直播、法治游园、短视频等进校园、进社区普法21场次。积极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对KTV、酒吧、宾馆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普法行动3次,筹资10万元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主题公园,深化综合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聚焦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废旧物资收购站违规收购未成年人出售的废旧金属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2次、发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办理的玉溪市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获评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严惩侵害弱势群体违法犯罪,起诉侵害妇女、老年人等合法权益犯罪39人。聚焦农民工权益保护,帮助177名农民工讨薪181.88万元,立办涉农民工权益保障行政检察案件7件。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领导包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办理信访案件5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13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9万元。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为公平正义践行检察使命
我们始终树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全面。强化检警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案件41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7件。加大审判活动监督力度,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抗诉1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1人、不起诉184人,诉前羁押率19.39%,认罪认罚适用率91.4%。加强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中违法情形检察监督,向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加强对刑事裁判中涉财产刑判项检察监督,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4件,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金额129.5万元。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效。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4件,立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立办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1件均获采纳,有效监督审判程序及执行程序依法规范。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77件,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立办涉及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46件,向县人民法院及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6件均获采纳。贯彻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4件,督促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充分发挥检司协作机制作用,积极参与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评查行政执法案件150余件,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以能动履职守护公共利益,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磋商意见书14份,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立办新领域国旗保护案件3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国旗监管职责,规范辖区内国旗悬挂及使用,维护国旗尊严。开展“七彩净土·益心为公”宣传月活动,拓宽公益诉讼“4+9+N”领域线索渠道。办理的督促整治钢铁项目违规建设及安全生产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六大典型案例。
五、坚持抓牢自身建设,为锻造过硬队伍锤炼检察本色
我们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强化内部监督,全面从严治检。全力抓好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政治督察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清廉机关”建设,落实以“小”见严纠“四风”等专项行动,严抓节日期间纪律作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点人点事制发纪律督察通报12期,开展以案促改教育整治及常态化警示教育12次。加强“八小时外”监督,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家访制度,开展谈心谈话65人次,监督干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23人次。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健全完善加强内控管理等制度14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件,切实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强化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素能。开展“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和“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做实检察人员季度考核,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发挥“头雁效应”,落实领导办案制度,带头办理案件296件,检察长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委会4次。注重素能建设,举办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49人次。落实“传帮带”制度,定期听取新入职干警思想工作汇报,及时纠正偏差。制定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向年轻干警交任务、压担子,锤炼过硬本领。参与全市检察理论研究获奖2项,6名年轻干警入选市级“优秀公诉人”“检察理论研究”等人才库。
强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最高检工作报告小辞典》,推送检察工作信息,认真办理《关于加强我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提案,对“两会”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分解、抓好落实。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落实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48条,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19条。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线上线下服务律师阅卷149次,听取辩护人意见659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检察听证15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立足新时代坐标,依法履职尽责,始终把服务保障华宁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立身之本,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我们深知,华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主要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实效性举措有待加强。二是检察监督理念、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是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意见
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中心任务,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工作主线,把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把抓落实作为工作重心,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治建设,在夯实思想根基上筑牢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二、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紧紧围绕华宁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和服务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持续开展反洗钱工作,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规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化解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坚持以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三、聚焦社会治理,在做深检察为民上笃行不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绿美华宁建设。持续开展涉“职业放贷人”民事案件专项监督,推动形成民事生效裁判、民事执行、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全面发展的监督格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聚焦法治宣传短板弱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我管促都管。
四、聚焦司法公正,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守正创新。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要求,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意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度,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积极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提高检察工作整体质效。
五、聚焦固本强基,在淬炼过硬铁军上矢志不移。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抓实“三个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检察权运行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强化“选育管用”,实践历练堪当重任的中坚力量。狠抓司法办案质量建设,加强队伍专业素能培训,更新司法理念,增强斗争本领,努力锻造一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昂首阔步新征程,踔厉奋发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履职、勇毅前行,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奋力开创华宁检察新局面,为华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