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覃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省委“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落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持续提升。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高站位展现检察履职新担当
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建检,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16次、重大敏感案件12件。落实党内政治监督要求,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政治督察,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整改责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更新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网络宣传阵地,原创反电诈、保护未成年人等主题短视频13条,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
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利用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五政治学习、政治轮训等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122次,持之以恒系统学、跟进学、重点学,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3次荣获集体表彰,8名干警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玉溪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履行保障发展新使命
我们始终紧紧围绕县委“4422”战略发展目标,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67人,同比下降7.22%,提起公诉426人,同比下降20.08%。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35人。起诉抢劫、诈骗、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91人。起诉贩卖毒品、寻衅滋事、偷越国境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10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10·27”专案,起诉刘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13人,有效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系统治理。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起诉贷款诈骗、非法经营、逃税、洗钱等犯罪23人,挽回经济损失40万余元。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5件、公益诉讼案件5件,开展“检察官访企”活动,送法进企业6次,助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排除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49.9亩,助力企业纾困。
筑牢绿美生态保护防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48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2件,诉请判决3名被告购买价值6600元鱼苗增殖放流,有效保护南盘江水生物多样性。制发检察建议4件、立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恢复林地面积69.9亩,赔偿生态恢复费2.6万元,竭力守护绿水青山。
全面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办理涉自然资源开发、医疗卫生、消防安全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打击“围猎”干部行贿犯罪3人。通过立案监督、线索移送扩展办案成效,办理洗钱案1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1件。成功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陈某强受贿、行贿案。
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4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做好轻罪治理的“后半篇文章”,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22份,行政处罚18人,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有效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对2名涉嫌危险驾驶情节轻微的在校大学生,通过公开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教育与挽救相结合。以案释法、以事明理,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5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司法为民增进福祉,高质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做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持有枪支、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59人,起诉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9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携手搭建安全“防火墙”,督促职能部门对13个居民住宅区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排查整改110处。
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围绕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抓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民事调解、行政争议化解、检察听证等多元检察履职,促进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办理信访案件8件,院领导下访接访25次,12309检察服务中心融入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检察接待窗口,开展矛盾纠纷化解39件。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法律“四进”活动85次,筑牢基层法治屏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8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4人,联合跟踪帮教10人回归社会。发挥“一站式”协调联动机制,帮助3名被侵害未成年人重返学校,开展民事支持起诉5件,帮助被害人获赔76万余元。发出《督促监护令》17份,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积极开展文身溯流追源工作,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移交线索9件,推动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送法进校园、进乡村23次,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娱乐场所开展执法普法2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严惩侵害弱势群体违法犯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合法权益犯罪21人。聚焦农民工权益保护,联合职能部门制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帮助农民工讨薪27万余元。立办老年人高龄津贴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关心关爱“一老一小”,深入联系村开展结对帮扶、遍访活动,保障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传递检察温度。
四、聚焦主业强化监督,高水平践行公平正义新要求
我们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切实担负起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练好刑事检察“看家本领”,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案件12件、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0件、追捕追诉8人,侦查活动监督33件,促进侦查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确保司法公正。加强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违法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意见书43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4件,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写好司法为民“检察答卷”,办理民事检察案件94件。加大对民事裁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作用,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67件,保障特定群体有效行使诉权。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用好行政检察“新标尺”,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行政非诉执行等行政检察案件57件。对被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按期交纳罚款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成华宁某美容店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3件,磋商9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共同利益。积极推进珠江流域专案办理,对侵占南盘江、曲江河道及倾倒垃圾等影响行洪安全、破坏水域生态环境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磋商意见书2份,督促水利部门、属地政府治理被占用河道40余亩,清理水葫芦、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共护水清岸绿景美。
五、夯实自身发展根基,高标准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
我们积极响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从严治检树新风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开展学习研讨、纪律党课,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融入日常,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纪律意识。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检察实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廉政谈话147人次、廉洁家访24人次,制发纪律督察通报12期,全面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持有信用卡数量和使用等情况,健全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干警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6件,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家属助廉检察开放日、每月警示教育、文明讲堂等主题活动24次,不断厚植清廉根基。
科学育才强素质。搭建历练平台,组织参加各类线上线下检察业务培训631人次、检察理论课题研究4项,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学习6次,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落实“传帮带”,安排青年干警参与协办重案要案、列席检委会、撰写典型案例等实践锻炼,通过“以师带徒、以案促学、结对互动”等方式提升履职能力。借用“外脑”,聘请12名业务专家、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组建检察办案“智囊团”。2名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办案人才库”“侦查人才库”。
深化改革提效能。准确理解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更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模式,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监督把关作用,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案件59件,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1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7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8次。开展案卡巡查12次、案件质量评查27件,实时对所办案件全过程全流程监控,定期召开业务运行分析会,优化检察人员季度考核。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立办案件17件,建成全市首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
接受监督显公开。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推送检察工作信息,对“两会”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分解、抓好落实。强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42条,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02条,每季度公示律师代理检察案件情况。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线上线下服务律师阅卷186次,听取辩护人意见42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检察听证14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服务保障华宁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主责主业,把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工作主线,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我们深知,华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各位代表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围绕县委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还需更加精准。二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亟待提高。三是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还有待加强和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意见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及省委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县委实施意见,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华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定不移捍卫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以更强自觉,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犯罪,以法治之力构筑安全护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对网络犯罪、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协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
三是以更实举措,坚定不移守护美好生活。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服务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以更大力度,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促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公益损害突出的问题,精准规范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托科技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着力提高检察监督整体质效。
五是以更严标准,坚定不移锻造检察铁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检察改革,不断优化、转变管理模式,切实把管理方式从过于注重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扬帆起航新征程,砥砺前行谱新篇。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诚履职、勇毅前行,锐意进取、敢为善为,奋力开创华宁检察新局面,为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