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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4-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批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负责其他应当由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当表率、做标兵。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华宁一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保障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为绿色华宁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保障。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上当表率、做标兵。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积极参与区域治理,切实履行贯彻执行民法典和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双重职责,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好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安居乐业的法治需求。

三是深化法律监督,在主责主业上当表率、做标兵。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强化对刑事立案、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落实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71,038.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02,038.3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69,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2,0850.35元,减幅3.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人员减少5人,一般公共预算数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02,038.38元,其中:本年收入7,602,038.3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02,038.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6,850.35元,减幅1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人员减少5人,一般公共预算数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71,038.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02,038.38元,其中:基本支出7,252,038.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6,850.35元,减幅1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人员减少5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项目支出3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元,增幅6.06%,主要原因是省本级保障的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705,166.5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相关支出及保障检察工作后勤物业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256.4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6.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7,001.8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5,848.3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2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1,481.0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总额37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2,400.0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元,下降0.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减少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2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4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4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控派车,非必要不使用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人员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总额率等于100.00%;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不低于95.00%;聘用制书记员年度考核合格率不低于95.00%;持续监管机制大于2项;检察官对聘用制书记员的满意度不低于95.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四大检察:刑事检察,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民事检察,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行政检察,指以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的检察业务,涵盖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包括裁判执行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指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在遭到侵害时没有人提起诉讼或者有关机关怠于履职,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1,719.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599.28元,减幅6.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人员减少5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680,362.63元,其中,流动资产29,347.39元,固定资产4,665,14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85,866.89元,其他资产0.0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755.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6,124.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599,74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迟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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