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华宁县检察院检察官陈芳同志荣获“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3年来,陈芳同志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件81人,追捕2人,追诉5人,发出检察建议4份,所办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成为该院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最多的检察官。在办理华宁县盘溪镇马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面对涉案人员多、罪名多、作案时间跨度长等特点,她和专案组人员克服办案时间紧、任务重、办案人员少的困难,连续多周加班加点,迅速梳理、摘录卷宗88册,理清存在问题,向公安机提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补充侦查取证材料13册,仅用62天就完成了对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准确、高效地将危害一方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送上了法庭,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从快从严打击攻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自从检十余载,陈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用执着与热情,严格执法、惩恶扬善、砥砺前行,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绽放着自己的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