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华检动态     公示公告     检务公开     检务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21-06-29  作者:常雯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4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迟天虎主持听证会,对自己承办的犯罪嫌疑人顾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等部门人员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人员、辩护人到场参加。

  2020年9月18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顾某在华宁县宁州街道东风路宁州一号小区大门口处,因停车收费事宜与收费人员李某某发生纠纷,顾某开车离开时将李某某挂倒致其受伤达轻伤二级。

  听证会上,迟天虎检察长详细介绍案情,提出拟不起诉的意见及法律依据,并就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充分阐释。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评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顾某认罪悔罪态度好,已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不起诉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形成一致评议意见,同意对顾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对顾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顾某表示本案的处理让他在认识到司法权威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深刻汲取此次的教训,不会再冲动行事。被害人李某某对不起诉顾某没有意见,对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表示肯定。

  本案受理审查起诉初期,双方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有很大的抵触情绪,顾某对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认识不到位,被害人李某某执意追究顾某的刑事责任。迟天虎检察长认真阅卷,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在对顾某具有案发后积极送被害人医治、主动报警并配合接受处理等情节分析研判基础上,多次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终促成双方自愿和解。顾某对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有了深刻的认识,向被害人当面赔礼道歉,积极履行双方达成的赔偿金额,被害人对顾某表示谅解。

  在办理本案中,检察官以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情怀,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行动自觉,教育、挽救和感化犯罪嫌疑人,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做到了维护司法权威和传递司法温度的最佳结合,同时还做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案件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生动实践。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覃建国
检察长信箱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法律咨询电话
律师联系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网
华宁检察官方微信
华宁检察官方微博
华宁检察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