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决策部署,玉溪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更丰富内涵、更高水平的需求为目标,以转变监督理念、改革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健全监督机制为主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玉溪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着力提升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共同维护法治统一,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8月24日上午,玉溪市检察机关2021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动员会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矣长城、玉溪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张文信、华宁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李乔有、县司法局局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胡永文、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领导以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华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迟天虎主持会议。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矣长城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要深刻认识对社区矫正实行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确实致力于巡回检察工作的根本,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共同落实治本安全观。巡察组检察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扎实担负起巡察纠正整改工作,有效监督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教育职责,实现监督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玉溪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张文信指出,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明确巡回检察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巡回检察组的各项工作,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纠违,认真整改,确保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顺利正常进行。

会上,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付红宣读了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就巡回检察工作作具体安排。方案明确了巡回检察组办公室设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付红任组长,抽调全市基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分为2个巡回检察组,在华宁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这是我省首次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方式创新的有益探索,也为明年在玉溪市全覆盖累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华宁县司法局局长胡永文在表态发言中用详细的数据系统介绍了华宁县社区矫正的总体情况,提出将积极配合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并抓好整改落实。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迟天虎表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契合形势、意义重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密切配合,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逐项拟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要把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底线,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为目标,练好内功,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实效。